它是由機械手與輸送機相接合,扒渣和輸送裝車功能合二為一,采用電動全液壓控制系統的生產裝置,具有可靠環保、能耗小、效率高的特點。是礦山企業必不可少的先進的采礦設備,是人工和其它機械的替代產品。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
產品執行JB/T 5503—2004《立爪挖掘裝載機》和Q/DK01—2009《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》標準。
礦用挖掘式裝載機使用環境條件:
煤礦用挖掘式裝載機
1)巷道坡度不大于15°;
2)巷道環境溫度為﹣5℃~+40℃,很大相對濕度不大于百分之90(溫度為25℃時);
3)使用地點海拔不超過1000m,在海拔超過1000m的高原環境下使用時,應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或進行特殊設計;
4)所裝載的礦巖塊度很大不超過400mm;
5)電壓極限偏差為±百分之5。交流頻率極限偏差為±百分之1;
6)裝載機工作時周圍的煤塵、甲烷性氣體含量應符合煤礦規程規定的含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