掘進鉆車是指用于地下礦山巷道、鐵路與公路隧道、水工涵洞等地下掘進工程的鉆車。也可用于鉆鑿錨桿孔、充填法或房柱法采礦炮孔。鉆孔直徑為25-64mm,孔深為1-5.5m,常采用2.5-4m。適用于巷道斷面為3.2-150m2。選用掘進鉆車主要根據巷道斷面和掘進速度,同時要考慮巷道轉彎半徑和支護方式等因素。
結構特點
煤礦用液壓掘進鉆車裝有套筒伸縮式回轉鉆臂和擺動鉆臂,擺動鉆臂配用翻轉托架,以鉆鑿巷道邊孔和底孔,多采用擺線液壓馬達(氣動鑿巖機配氣馬達)驅動推進器,低矮和窄巷道掘進配用伸縮式推進器,推進行程為1.2-5.5m,鉆臂配有推進器自動平移機構。保證工作面鉆孔平行,多采用柴油機驅動輪胎行走底盤,以快速駛往巷道鉆孔工作面。
類型
掘進鉆車可按三種特點分類:
(1)掘進鉆車按鑿巖機動力分為氣動和液壓兩類;
(2)按適用巷道斷面分為微型(<6m2)、小型(6-20m2)、中型(10-50m2)、大型(12-70m3)和特大型(18-150m2)五種。微型機寬為1.05-1.3m,功率≤18KW,機重≤3t,配單鉆臂和伸縮推進器,除適用于窄巷道、急轉彎巷道和橫巷掘進鉆孔外,也用于二次破碎鉆孔,小型機寬為1.5-1.7m,功率≤42kw,機重6.5-8.5t,配1-2個鉆臂,中型機寬為1.9-2.0m,功率≤82kW,機重11-19t,配1-3個鉆臂,大型機寬為2.45m,功率為100-140kW,機重13-25.4t,配1-3個或多個鉆臂,超大型機寬≥3m,功率≥100kW,機重為18-40t;
(3)按行走底盤分為軌輪式、輪胎式、履帶式和門架式四種。門架式是為具體的大斷面隧道掘進專門設計的,裝備3-6個或更多的鉆臂,門架內可直接通過裝運機械,實現快速掘進。